日前,有网友向指尖客户端爆料称,2020年8月21日,湖南荣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森环保)以3011万元的出价竞拍到了位于常德市澧县澧南镇居委会宗地编号为澧国储(2020)19号的工业用地。荣森环保在没有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情况下,澧县自然资源局仍协助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资料图片)
2月23日,指尖客户端记者前往常德市澧县对此事实地采访后发现,除了“高价”购买土地的行为存疑外,荣森环保还涉嫌未批先建和违法施工。
13.8亩工业用地拍出“诡异天价”
根据爆料人提供的信息介绍, 2020年7月20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常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挂牌出让公告》,载明澧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位于澧县澧南镇居委会宗地编号为澧国储(2020)19号的土地(面积13.8亩),荣森环保经过多轮竞拍以3011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块土地。
△厂区正门
而通过查阅《公告》,指尖客户端记者看到那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土地起始价仅为111万元。举报人称,荣森环保之所以能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高价”拍得该宗土地,是缘于2019年10月9日,澧县人民政府未经过招投标程序与荣森环保签订了《新建废料、碎屑加工、及日处理10T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澧县医疗废物处置权违规授权给荣森环保。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澧县人民政府将项目用地每亩土地出让价款超过8万元的部分,由县财政分时段、分比例返还给荣森环保。
土地出让无效后荣森环保仍占地“未批先建”
举报人称,高价竞拍到那块工业用地后,荣森环保虽然与澧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并没有如期缴纳3000余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尽管如此,澧县自然资源局及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仍为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1年3月1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案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际违反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关于公开竞价原则的规定”作出判决,确认澧县自然资源局与荣森环保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法院判决,澧县自然资源局及荣森环保均未上诉。2021年6月1日,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然撤回了荣森环保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是荣森环保却并没有停止施工。
争议地块一半被“划拨”一半被圈占2月22日,指尖客户端记者在常德市澧县实地采访中了解到,2022年5月7日,澧县自然资源局发布《澧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将那块涉案土地的一半划拨给了荣森环保,使用用途已经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成了“医疗卫生用地”,后又变更成“公用设施用地”。
2月23日,记者在那块涉案土地现场看到,荣森环保在那里已经建成了多处建筑,包括厂房和办公楼,在公司的围墙范围内,确实有一块已经被平整好的空地,上面已经建设了部分设施。
荣森环保实控人承认圈占国有土地
2月23日,荣森环保的实控人张家云在接受指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承认,荣森环保取得“新建废料、碎屑加工、及日处理10T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程序,自己的公司是被招商引资来的。
起始价111万的土地为何溢价近30倍拍得?张家云表示:“全国各地的招商引资为了推动项目建设,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个不需要遮遮掩掩,常德市的所有项目都是享受政府的土地优惠价格。”
享受到土地优惠价格却没有按时缴纳出让金,张家云的解释是“当时资金有限。”
对于举报中所提到的未批先建,张家云矢口否认。他表示2021年3月法院判决后,荣森环保便停止了施工建设。直到2022年8月,再次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之后,荣森环保在9月5日才重新又开始复工建设。
不过,通过当地居民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拍摄于2022年1月的多张照片显示,荣森环保没有再次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期间,仍然有工人和机械在现场进行施工。
△当地群众提供的并未按要求停工的照片
张家云告诉记者,荣森环保的确只取得了4662平方米的划拨土地,剩下另一半的土地,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采用招拍挂的方式供地,这块还未被拍卖的土地,已经被荣森环保圈在了自己的厂区范围内。
专家表示地方拉动经济应依法依规
辽宁北天律师事务所的王泽民律师表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29 号)第二条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其处理能力相适应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并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管理学院的丁锐教授表示,澧县的这个投诉最大的问题就出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审批程序上没有依法依规。荣森环保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当地政府就应该收回土地,而不是违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也是导致“未批先建”的主因。丁教授认为,当地政府有可能是因为这个项目是涉及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项目,所以采取了特事特办的方法。但是越是这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的项目,越要注重程序的规范。
当地政府是否是为了招商引资特事特办?2月23日,记者来到澧县自然资源局,并与主管此事的郑子华副局长取得了电话联系,但指尖客户端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内容后,郑子华副局长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原标题:《湖南常德澧县一环保企业3011万拍地后未付款 县自然资源局违规发证导致“未批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