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10月24日—2023年4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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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5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
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系因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发生的股票交易行为,其自主行权及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公
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前,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未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
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38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等激励对
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自
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悉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
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
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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