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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上诉苹果公司一案今日开庭,希望推翻下级法院之前的一项裁决,要求苹果公司继续向爱尔兰政府补缴130亿欧元(约合143亿美元)的税款。
早在2016年8月,欧盟委员会曾裁定,苹果在爱尔兰非法逃税130亿欧元,苹果必须要将这部分税金返还给爱尔兰政府。对于该裁决,苹果和爱尔兰政府均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
2020年7月,苹果赢得了上诉案。欧盟第二高等法院“欧盟总法院”(General Court)裁定,欧盟委员会未能证明爱尔兰与苹果的税收安排是非法的国家援助。随后,欧盟委员会也提起了上诉。
该案是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反对跨国公司与欧盟国家之间非法交易行动中最引人注目的一起案件,对企业的税单具有深远的影响。
今日,双方又重返法庭,对簿公堂。欧盟委员会律师保罗-约翰·洛文塔尔(Paul-John Loewenthal)向欧洲法院法官表示:“该案的结果将决定成员国是否可以为了换取就业和投资,继续给予跨国企业大幅减税。”
欧盟委员会在2016年的裁决中曾表示,20多年来,爱尔兰政府做出的两项税收决定,人为地减轻了苹果的税负。以2014年为例,苹果的税率仅为0.005%。但欧盟总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没有在法律层面证明苹果享受了不公平的优势。
但洛文塔尔今日对法官称,欧盟总法院之前的判决存在法律上的缺陷,应该被搁置。而苹果则驳斥了欧盟委员会的说法,称已在爱尔兰缴纳了公平份额的税款。
苹果公司代表律师丹尼尔·比尔德(Daniel Beard)称:“我们所说的利润,即欧盟委员会所说的应归属于苹果爱尔兰分支机构的利润,实际上是受美国税收制度监管的。”
比尔德说:“苹果建立了在美国缴纳这些税款的准备金,目前正在美国为这些利润缴纳约200亿欧元的税款。而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利润应该由爱尔兰征税。事实上,苹果已经缴纳了爱尔兰税法规定的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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