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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泉州银行被警告,并处罚款426.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8月7日。
具体来看,其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建立反假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按规定解缴假币;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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